談格律詩的《二四字恒定〉理論
用律句寫近體詩要依詩律。但,若要句中每個字都按標準句式去寫,則太過刻板了。唐朝的詩人也沒有這樣做。
王力先生在承認標準句式的原則下,允許五言的第四字、七言的第六字變格(即平仄互易)。但,五言的第二字及七言的第二、四字的平仄要依標準句式。他在《詩詞格律》及《詩詞格律十講》中,將這個理論解説得很淸楚。但,在理論提出不久,逢上文革,格律詩詞沉寂下來了。王力先生於1986年逝世,這個理論並未受到應有的重視。
在歷史上,明朝徐師曾説過句中的第二字不能拗。清朝的王士禛説過七言的第六字可以變格,但之後要救一下。他們未曾作過全面的論述。
在多數情況下,我們仍應依從五言的第四字、七言的第六字的格式。但,在有需要時,則允許這兩個字位的平仄更易。更易後的句子仍視為律句。
讓我們按二四字恒定理論,分析近體詩的四個標準句式。以五言句式為例,其標準句式為
仄仄平平仄
平平仄仄平
平平平仄仄
仄仄仄平平
第—句的變句有七種,分别為
平仄平平仄
仄仄仄平仄
平仄仄平仄
仄仄平仄仄
平仄平仄仄
仄仄仄仄仄
平仄仄仄仄
因為每—句標準句都有七個變句,所以五言句共有4x8=32種。
大家可能覺得奇怪,將〈仄仄平平仄〉的句式寫作〈仄仄仄仄仄〉也可以嗎?請看看以下的—首詩:
《夜雨》…… 杜甫
小雨夜復密,回風吹早秋。
野涼侵閉戶,江滿帶維舟。
通籍恨多病,為郎忝薄遊。
天寒出巫峽,醉別仲宣樓。
這是—首近體五律,仄起仄收格。首句的標準句式應是〈仄仄平平仄〉,但杜詩聖用了五連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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